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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9章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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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明婳一听,嘴角撇得更厉害了。
    好嘛,不过七日而已,竟连“忍”这个字都用上了,他就那么馋那事么?
    正兀自生着闷气,忽听他问:“既非求欢,为何这么晚还没睡?”
    明婳:“……”
    又来了,一本正经地说这些话。
    而且她何时向他求欢过,明明先前都是他主动来抱她!
    明婳满心不服,本想再次推他,却又实在好奇白日街上发生的事,只好忍下不服,道:“我有事想问殿下。”
    裴琏:“何事?”
    明婳道:“听说白日你与父皇从国子监回来的路上,有人拦驾告御状?”
    黑暗中,裴琏眼皮轻动,低低嗯了声。
    明婳:“到底是什么冤情?竟将人逼到拦驾告状。”
    须知按照《大渊律》:「御前失仪,或惊驾者,轻者杖五十,重者黔面,徒流刑,放八百里。」
    便是轻刑的五十杖,也能要掉寻常人的半条命。
    是以历朝历代,鲜少有人敢御前喊冤,据说上一次有人告御状还是二十年前,一个小娘子全家六口皆被恶霸害死,于是不惜惊扰圣驾,求个公道。
    最终恶霸被绳之以法,只那小娘子瘦骨嶙峋,五十杖打下去,没两日也一命呜呼,据说她死之前还高喊皇恩浩荡,今朝大仇得报,死也瞑目。
    再之后便是二十年后的今日。
    那妇人敢以身冲撞刀刃,定是有大冤。
    裴琏知道他这妻子一向喜欢看话本、听故事,且这事也算不得什么机密,略作斟酌,便与她说了。
    “寡妇罗氏,河北道幽州人士,其子罗元晋原为幽都县的县衙主簿。永熙二十年三月,罗氏的外甥成婚,罗氏回乡下娘家吃喜酒。不料翌日县里来人寻她,说是她家昨夜走水,儿子罗元晋与儿媳柳氏,包括两个孙子、一个不足周岁的小孙女,连同婢女奶娘一干家仆,共计十三口,皆惨死火中。”
    “若非娘家兄嫂多留罗氏多住了一夜,罗氏怕也葬生于火海。她年少守寡,含辛茹苦养大独子,本是苦尽甘来,含饴弄孙,谁知一遭家破人亡,徒留她孑然一人存世。”
    “唉,世事无常,然后呢?”
    “然后……”
    裴琏想到罗氏递上的那封血书,以及太医替罗氏处理伤口时,竟在她背上发现刺着“冒赈侵贪,官官相护”八字。
    这些便涉及机密了。
    他并未提及,只道,“罗氏怀疑那场大火是有人蓄意谋害,并非县衙论断的意外走水,便开始写状纸,一次次去县衙请求重审。幽都县衙驳回,她便告去范阳郡,郡府衙门驳回,她便去别的县、别的郡继续喊冤……”
    “五年间,河北道十三个州府的衙门几乎被她走了个遍,无人受理她的案子。大抵是心灰意冷,她便孤注一掷,前来长安告御状。”
    明婳闻言惊呼:“从幽州来长安,她一个人?”
    话落,帐子里一片阒静。
    明婳也从这静谧里意识到自己的失言,讪讪道:“我…我一下忘了,忘了她家里没人了,我不是故意的……”
    她只是太惊讶,幽州到长安的距离,丝毫不逊于北庭到长安。